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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函轉勞動部比對本部彙整公告之「111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與「iCAP職能基準」對應關聯性一覽表函文影本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

主旨:函轉勞動部比對本部彙整公告之「111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與「iCAP職能基準」對應關聯性一覽表函文影本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勞動部本(111)年2月25日勞動發能字第1110502519號函辦理。

二、本部公告之111年證照一覽表經勞動部辦理「職能發展應用平台」截至本年1月31日止公告之699項職能基準比對作業,其對應關聯性較高之項目共計145項。
三、請各技專校院參照本案所列145項職能基準,依本部所頒「技專校院辦理職能專業課程方案」,從中發展以就業銜接為導向之職能專業課程,每年至少開辦1項,並請於本年12月15日前至「技專校院辦理職能專業課程成效彙整表填報系統」(網址:https://me.moe.edu.tw /course/)填報成效,其成效將列入高教深耕指標成效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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