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會場租借服務中心 徵才
公司 名稱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會場租借服務中心 |
統一 編號 |
03735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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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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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 項目 |
教育業 |
行業別 |
教育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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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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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求 人 才 |
職 稱 |
工作時間 |
學歷 |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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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工讀生 |
08:30~17:30 |
教育部認可高中職(含)以上夜間部在學學生。 |
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支給標準辦理(含勞健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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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內 容 |
需求人數 |
工作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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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校內外單位、學生社團或系學會等場地租借登記管理、各系教 室臨時調動服務、公務車派車管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名額1 名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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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職缺是否屬人力派遣:□是□否,所有欄位請務必確實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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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窗口 資料 |
聯絡人 |
陳先生 |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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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電話 |
02-77491928 |
傳真 |
2322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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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高中職(含)以上夜間部在學學生。 2、具備電腦操作能力(熟稔 Word、Excel、PowerPoint 等)。 3、 個性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4、能於 114 年 1 月 1 日起正常上班且可長期工讀者優先考慮。 應徵方式: 1、工作期間自本校通知上班日起,試用期以 3 個月為原則,其權利及義務悉以本校 相關辦法辦理。 2、意者請檢附紙本履歷、自傳、在學證明等文件影本,於 113 年 11 月30日前逕寄臺 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警衛室),總務處事務組會場租借服務中心收(郵戳為憑,逾期視為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事務組全職工讀生(會場租借服務中心)」、或是寄送相關資料至電子郵件信箱 haha18236@ntnu.edu.tw。 3、初審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齊者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其所送證件由本 校逕予銷毀、恕不退還。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 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有未盡 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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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資料請詳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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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詳閱報名方式/注意事項,並願意配合遵守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