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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

一、修正內容略以:

(一)第三點:本計畫係因個人傑出研究表現,而設計銜接已獲傑出研究獎一定次數者,給予個人之榮譽獎助制度,鑒於時空環境變遷,教研人員退休後再繼續從事研究工作情形越益普遍;故無限制須為非退休人員之必要,爰刪除須為非退休人員之規定。

(二)第七點:為鼓勵該等研究表現傑出人員自我超越,再投入長期性、前瞻性之研究,爰提高研究主持費至每月新臺幣四萬元,以激勵傑出研究學者投入創新研究。

(三)第十點:本點刪除。

(四)第十一點:點次變更,修正第四項,為符實際頒發獎勵之內容,將「獎牌」修正為「獎座」。

(五)第十二點:點次變更,爰將現行規定之「延期與經費用途」變更,修正為「計畫」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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