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提醒:申請此計畫,應檢附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相關證明文件。
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新增第十六點第四款:規定申請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先修習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了解學術倫理之於學術研究的重要性,落實誠信精神、自律能力及倫理意識,以達學術倫理教育向下扎根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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