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函:有關本中心公告修訂技術士技能檢定「飲料調製」職類丙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自評表,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主 旨: 有關本中心公告修訂技術士技能檢定「飲料調製」職類丙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自評表,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 配合旨揭職類丙級術科試題修正(公告修訂日期113年11月22日版本),自評表配合修正內容如下(將於114年1月1日起啟用):
(一)玻5拿鐵玻璃杯:原規格為250ml(±10ml),修訂為230ml(±20ml)。
(二)雜47洗滌槽:原規格為50㎝×50㎝(±10cm),修訂為(長)50㎝×(寬)60㎝×(高)75㎝×(深)30㎝~35㎝,並於補充備註2.說明高度、寬度與長方會議桌一致。
(三)【配料類】標題說明修正為「不列入評鑑,但需配合試題之規定於測試前準備齊全,且須於有效期限內(請保留原包裝供檢視)」。
(四)【生鮮類】標題說明修正為「本大項材料,術科測試前參照術科測試應檢參考資料備妥,且須於有效期限內(請保留原包裝供檢視)」。
(五)【消耗品類】及【檢定用品類】增修標題說明:「☆」號者於場地評鑑時,不列入評鑑,但需配合試題之規定於測試前準備齊全。另刪除應檢人自備項目:廚房紙巾及服務巾。
(六)增訂(附圖二) B式檢定場平面圖:第3點說明:考場可依場地狀況,將義式咖啡機及半磅磨豆機架設在考場前、後方或適當位置。
(七)其餘酌修文字內容。
二、 請貴單位務必於辦理術科測試前,依新修訂之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自評表自行調整竣事,以符合規定,本案無需重新申請場地評鑑。
三、 旨揭職類級別自評表已公告於本中心網站首頁(https://www.wdasec.gov.tw)/首頁/術科測試場地專區/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自評表/20600飲料調製職類項下,請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