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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轉知文化部修正發布「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四條發布令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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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第
主旨: 轉知文化部修正發布「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四條發布令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文化部115年8月5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530080093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文、發布令、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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