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以方案二完成研究研習完成認定申請表
114.02.06 更新表格
注意事項:
提醒: 依據《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要點》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本校研究發展處每年僅召開兩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推動委員會」審議,時間分別為 3月20日前 及 10月20日前。請教師務必留意自身輪次及送審時程。
注意事項:
提醒: 依據《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要點》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本校研究發展處每年僅召開兩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推動委員會」審議,時間分別為 3月20日前 及 10月20日前。請教師務必留意自身輪次及送審時程。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