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來函: 「110年技專校院勞動知能研習」
教育部 來函: 本部訂於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舉辦「110年技專校院勞動知能研習」,請惠予派員參加並給予研習時數,請查照。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三)字第11001594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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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本部訂於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舉辦「110年技專校院勞動知能研習」,請惠予派員參加並給予研習時數,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提升各技專校院師生勞動觀念及勞動權益意識,本部辦理技專校院勞動知能研習活動,將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僱傭關係認定、學生於職場常見勞動權益問題及保障學生實習權益機制等議題進行研討,並透過實務案例交流討論與練習,增進學校對於實務現場所遇實習勞動議題及處理作法的瞭解與運用,提升教師勞動教育相關知能,以將勞動教育議題融入課程及教學活動,讓學生於實習或未來就業時能具備勞動權益相關知識,以保障自身勞動權益。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
(二)地點: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2樓感恩廳(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億光大樓2樓)。
(三)參與對象:全國技專校院校外實習單位承辦主管或人員、系(所)負責實習輔導教師及校外實習委員會代表。請各校優先指派未曾參與之前開相關人員與會,另針對今(110)年因實習陳情案件經本部函請檢討改善之學校,請務必派員與會。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13日(星期一)止,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https://www.surveycake.com/s/w9NGP)。
三、 檢送本研習課程計畫及交通資訊如附件。
四、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部校外實習學生權益保障專案辦公室游小姐、林先生,電話:(02)29089131、(02)29089899,分機4094-4096。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三)字第11001594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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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本部訂於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舉辦「110年技專校院勞動知能研習」,請惠予派員參加並給予研習時數,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提升各技專校院師生勞動觀念及勞動權益意識,本部辦理技專校院勞動知能研習活動,將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僱傭關係認定、學生於職場常見勞動權益問題及保障學生實習權益機制等議題進行研討,並透過實務案例交流討論與練習,增進學校對於實務現場所遇實習勞動議題及處理作法的瞭解與運用,提升教師勞動教育相關知能,以將勞動教育議題融入課程及教學活動,讓學生於實習或未來就業時能具備勞動權益相關知識,以保障自身勞動權益。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
(二)地點: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2樓感恩廳(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億光大樓2樓)。
(三)參與對象:全國技專校院校外實習單位承辦主管或人員、系(所)負責實習輔導教師及校外實習委員會代表。請各校優先指派未曾參與之前開相關人員與會,另針對今(110)年因實習陳情案件經本部函請檢討改善之學校,請務必派員與會。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13日(星期一)止,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https://www.surveycake.com/s/w9NGP)。
三、 檢送本研習課程計畫及交通資訊如附件。
四、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部校外實習學生權益保障專案辦公室游小姐、林先生,電話:(02)29089131、(02)29089899,分機4094-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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