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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來函:「臺中市政府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主旨:    為提供設籍本市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敬請貴機關、學校協助宣傳轉知符合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本局規劃辦理「臺中市政府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    本計畫說明如下:
(一)    報名期間:
1、    一般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7日。
2、    特定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日。
(二)    報名資格:
1、    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2、    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    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3)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    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    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子女或更生受保護人之子女或長期失業者之子女。
3、    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4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三)    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將於115年3月16日前公告於本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三、    隨文檢附本計畫宣傳單電子檔,惠請於貴機關、學校官網、LED電子看板、戶外LED大型螢幕等設備協助宣傳,文案為「臺中市政府115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3月23日起受理報名,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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